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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6月30日讯6月25日,烟台一位消费者在当地振华超市购买龙大猪肉后却发现不堪入目的囊肿,消费者发帖称买到这样的“问题”肉自己得到的全部赔偿仅是区区几斤猪肉。此事经大众网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省消协表示支持消费者获得10倍赔偿的要求。30日下午,烟台振华方面向大众网发来传真,正面回应此事,振华表示是龙大方面拒绝对消费者进行10倍赔偿,消费者对振华没有任何意见。
烟台振华传真中介绍了事件的经过:6月25日上午,一位女性顾客在我超市购买1.57公斤的龙大生肉,价值43.6元。中午12点左右,该顾客提着切开的猪肉到我店肉柜台投诉,称肉内有异物,经员工查看肉内确实有异样,营业员马上给她更换了1.6公斤,价值70.8元的龙大精肉,顾客表示满意。但走出几步后,感觉应该索赔又回到柜台,要求柜台提供龙大电话。班长和店长都在场,表示我们来解决,但顾客强烈要求与龙大厂家直接沟通,并表示这个事情与你们振华没有关系。我们把顾客请到办公室,班长与供应商取得联系,供应商表示是打防疫针所致,处理结果是退货或换货。顾客不同意,坚决要求10倍赔偿。店长也跟龙大办事处联系,要求马上派人来处理。顾客又亲自与龙大业务部门通电话,龙大刘主任没有到卖场,只是电话表示他已请示领导只能按退货或换货处理,顾客听后很不满意,立即离开办公室。
传真中说,1点左右,顾客的表弟来到门店要求处理,并再次要求与龙大通话,龙大的态度和立场均没有改变。店长再次提出我们来解决,并提议给予换货并加一倍的赔偿。顾客的表弟当着店长的面与表姐通话,表姐也表示接受。店长领着顾客到柜台,重新秤了3.168公斤,价值87.9元的龙大肉,将顾客送出卖场。顾客满意的离开,并表示不再追究,对店长一再的表示感谢。因当时解决无异议,卖场就没留顾客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
烟台振华在传真中说:28日网上事件后,据龙大反映他们在积极与顾客沟通,顾客始终没有找过振华中心店。29日龙大送来一张(写有顾客电话号码的)卡,说已与顾客沟通好,让顾客来振华中心店取卡,店长与顾客通话,问顾客对振华是否有什么要求?顾客答复对振华没有任何意见,对班长和店长的态度和处理结果也满意,表示还会经常到振华购物,只是对龙大对此事的处理方式和态度非常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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